過去紙本申請的時代,原本對於一些重要文件是要求正本的(比如說護照),查驗完後再郵件寄回。

可是一方面萬一這段期間申請人需要出國,沒有護照在身邊實在很麻煩。再來,郵件往來把東西寄丟在愛爾蘭也是家常便飯,這對申請人及移民局都是個難以處理的課題。

於是,後來改為只接受認證後的副本。

也就是護照、出生證明、IRP卡等文件,影印後的副本,需要經由移民局認可的見證人(這個後面解釋),來認證副本與正本相符。

現在改為網路申請後,仍然需要由見證人認證副本,再將認證後的副本掃描成電子檔上傳。而依照網路申請的官方說明,目前需要認證的文件只有護照資料頁及出生證明而已,但我的見證人建議IRP卡也順便認證一下,所以我是有做IRP卡的副本認證。

那麼,哪些是被認可的見證人呢?

  1. Practising Solicitor 執業律師
  2. Notary Public 公證人
  3. Commissioner for Oaths 民間公證人 (不確定怎麼翻譯)
  4. Peace Commissioner 完全不知道怎麼翻譯,總之,找這個免費。

當時有律師報價一頁10歐,我自己則是貪小便宜,就鎖定找Peace Commissioner。

愛爾蘭司法部Minister for Justice是有Peace Commissioner的名單,但他們的名單不是很完整,也不是最新名單。由於Peace Commissioner平常會協助Garda簽搜索票等事項,所以比較正確的名單還是要聯絡自己住所附近的Garda。

我的運氣相當不好,第一個Peace Commissioner很認真的幫我做正副本核對,但不願意幫我在影本上簽名,說他看過沒問題就行了,有事情的話可以請移民局跟他聯絡,雖然我再三解釋,但也沒辦法。雖然說他人不錯,還特別跑一趟過來我家附近…

第二個Peace Commissioner很妙,我事先寫了封彬彬有禮的email說明我的請求及目的,他也回覆很快,說下週想跟我通個話。我想有意願聊一下大概沒問題了,就等了幾天,終於聯絡上,電話中他再次問了我認證文件的目的,竟然說他沒有辦法,建議我再請Garda推薦別人。啥!當下掛完電話的我還是相當傻眼,畢竟我email開頭就說明認證的目的,如果要拒絕,直接回信就好,還讓我等了一週。

好吧,在這個華麗的拒絕之後,總算是找到比較專業的Peace Commissioner,他剛好也是一位歸化後的愛爾蘭公民,知道當初申請的苦。就這樣,我的文件認證完成了。

所以說免費的最貴,這些時間成本算進去,找律師簽一簽可能還是划算。